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 】 发布时间:2013-11-19
铁力市林业党委党务公开资料归档管理制度
第一条 为保存和管理好在党务公开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资料,全面真实体现党务公开工作情况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归档范围:凡是中央、省、伊春市和我市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公文、会议资料以及反映党务公开工作的各类文档、音像、图片等,均属归档范围。具体分为两大类:
(一)文件档案:包括中央、省、伊春市和我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公文、会议资料、领导讲话、来函,本单位在党务公开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公文、图表、会议材料、会议记录、审批表、信函等。
(二)资料档案:包括本单位在党务公开工作各项活动中形成的视频资料、照片、录音、宣传册、专题片、活动记录、工作图片等相关资料。通过文件、会议、公示栏、局域网、互联网等形式公开的内容。通过各种形式收集、归纳、整理的意见、建议及整改意见等。
第三条 归档材料的要求:
(一)归档的文件材料为原件或有效复印件;
(二)归档的文件材料及相关资料必须完整、清晰、真实、准确;
(三)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字迹清楚、工整、纸张及文件格式符合有关要求。
(四)归档的文件和材料必须分类、立卷、编制目录,打印页码。
第四条 归档材料的管理:
(一)归档材料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专人管理;
(二)工作人员及时对归档材料进行分类和立卷,妥善保管有关档案;
(三)党务公开档案保管时限按内容不同,暂定为短期或长期。